為進一步推進藥品經營環節“清源”行動暨藥品監管領域醫保基金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排查和防范藥品零售環節的安全風險隱患,記者了解到,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開征集藥品零售環節違法違規線索,筑牢藥品質量安全底線,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征集范圍包括六項:一是藥品零售企業未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通過非法渠道采購“回流藥”二次銷售。二是藥品零售企業購進銷售藥品未納入企業質量體系管理,如購銷藥品未按照規定進行記錄、設立賬外賬、在核準地址以外的場所儲存藥品等。三是藥品零售連鎖門店違反規定從連鎖總部外的任何渠道獲取藥品。四是藥品零售企業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未經執業藥師審核處方銷售處方藥,先銷售處方藥后補方、違規贈送處方藥。五是藥品零售企業在處方藥銷售過程中通過私自印刷醫療機構空白處方,私刻醫療機構公章、醫師個人簽章等方式偽造藥品處方,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自動生成虛假處方。六是超范圍經營第二類精神藥品。
市民可通過撥打電話0595-12315,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網址:http://www.12315.cn,或在微信、支付寶小程序搜索12315),或致信泉州市市場監管局藥品化妝品監管科進行舉報。舉報材料應包括:被舉報人基本信息、被舉報人涉嫌構成違法行為的相關事實和證據材料。提供的圖片、視頻應清晰,線索和證據材料應當客觀真實、盡量詳細,以便執法人員迅速、準確地開展調查核實工作。舉報內容應真實客觀,不得虛構、夸大事實或誣陷他人,否則將依法追責。市場監管部門將對提供的違法線索的公民信息進行嚴格保密,依法保護。(泉州晚報融媒體記者陳云青 通訊員蘇曉暉)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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