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新增5項線上辦理住房公積金事項的公告》。
據悉,為了向廣大繳存單位和職工享提供更方便、快捷的住房公積金公共事項服務,滿足繳存單位和職工多元化、個性化的服務需求,努力實現更多服務事項“一趟不用跑”,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經測試新開通5項線上渠道(福州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以下簡稱“網廳”>)可辦事項,自2020年11月13日起各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網廳申請辦理。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用戶在網廳新增1項可辦事項:
1、單位繳存登記注銷;
二、個人用戶在網廳新增4項可辦事項:
1、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
2、職工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3、符合福州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
4、城市既有住宅職工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三、注意事項
(一)繳存單位需通過CA證書登錄或授權委托方式登錄網廳:
1、已經開通醫社保系統CA證書的繳存單位經線下網點(城區管理部)認證后即可使用“CA登錄”的方式登錄網廳辦理公積金業務;
2、需要開通CA證書的繳存單位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申請開通CA證書(具體詳見“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提倡企業用戶使用CA方式登錄網上辦事大廳的公告”);
3、暫不需要開通CA證書且又是首次申請網上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單位可指定經辦人員至住房公積金繳存承辦銀行網點,提交《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授權委托書》(以下簡稱“授權書”)確認委托辦理網廳業務的經辦人員(專管員)相關信息后,登錄網廳辦理公積金業務。
(二)個人用戶需郵寄方式辦理:
本次公告的4個提取事項需公積金繳存人在網廳上提交申請后再根據網廳頁面提示及要求將審核所需材料原件郵寄至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城區或縣(市)或馬尾區、長樂區管理部。所在管理部將在收到客戶郵寄的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辦結,辦結后,在2個工作日內將原件寄回申請人。
特此公告
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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